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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4年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24-09-25作者:佚名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有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有关企业及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引领示范作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交人教函〔2024〕44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联合组织开展四川技能大赛—2024年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570号)要求,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等单位决定于2024年10月共同举办四川技能大赛—2024年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

  本次大赛设置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公路养护工及机动车检测工3个职业(工种)。大赛除面向行业从业人员设置职工组比赛外,还面向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设置学生组比赛。大赛职工组为单人赛、学生组为双人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

  承办单位: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工会委员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协办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蜀道集团、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四川省公路学会。

  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策划、统筹安排和组织管理,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技术支持、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大赛内容及标准

  本次大赛由初赛和决赛两部分组成。大赛组委会将在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制定本次竞赛标准,具体赛项技术方案和理论知识题库由组委会另行发布。

  (一)初赛

  初赛为理论知识考试。初赛实行淘汰制,各项目各组别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选拔排名前30名(队)的选手进入决赛。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公路养护工及机动车检测工3个赛项理论知识考试分别参考《轨道交通信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和《机动车检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

  (二)决赛

  决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决赛总成绩的2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决赛总成绩的80%。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折算成绩之和为决赛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技能操作考核成绩排名。

  1.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赛项决赛内容参考《轨道交通信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职工组和学生组技能操作考核包括信号设备施工与调试、故障分析处理2个模块。

  2.公路养护工赛项决赛内容参考《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职工组技能操作考核包括混凝土结构质量检测、桥面铺装混凝土破损修补2个模块;学生组技能操作考核包括混凝土结构质量检测、桥梁工程支撑架搭设2个模块。

  3.机动车检测工赛项决赛内容参考《机动车检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职工组和学生组技能操作考核包括机动车电气系统检测维修、机动车关键部件检测维修2个模块。

  四、参赛选手资格

  (一)职工组参赛选手应为从事城市轨道交通信号、道路、桥梁、隧道、机动车检测等相关工作的一线正式职工(院校教师不可参赛),思想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修养高,无不良从业记录(报名时由选手所在单位提供诚信证明)。

  (二)职工组参赛选手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类为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对未取得有关赛事规定的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特别优秀的可经牵头主办单位核准后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参赛。

  (三)学生组参赛选手应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思想品德好,个人无不良记录(报名时由选手就读院校提供诚信证明)。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和“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及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职工组参赛选手不得担任同一赛事中同一项目的学生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

  五、大赛奖励

  (一)个人奖项

  1.各项目各组别决赛实际参赛人数满30人(队)及以上的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一等奖1名(队)、二等奖2名(队)、三等奖3名(队);另设置优胜奖。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获奖总人(队)数不超过决赛实际参赛选手数量的50%。

  2.对符合条件的赛事优秀选手可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9号)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3.决赛第1名(队)选手属于职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相关表彰或表扬;对获得大赛各赛项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队,且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向共青团四川省委申报相关表彰或表扬。

  (二)表扬

  大赛按竞赛成绩为选手颁发获奖证书,为参与工作的专家、裁判颁发聘书。

  (三)推荐参赛

  优秀获奖选手参加集训。集训考核优秀的选手参加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赛前集训工作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

  六、大赛组织形式

  本次大赛初赛和决赛均由大赛组委会集中举办,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或有关企业、院校为单位参赛。各项目各组别初赛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50人(队),决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人(队),决赛参赛选手必须从初赛选手中产生。同一单位选派选手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队)。学生组每支参赛队可指定2名指导教师。

  七、大赛时间及地点

  (一)初赛报名时间:9月23日—9月27日

  (二)报到时间:10月8日

  (三)开幕式和初赛时间:10月9日

  (四)决赛时间:10月10日—11日

  (五)闭幕式时间:10月12日

  (六)初赛和决赛比赛地点:

  1.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学生组)、公路养护工(职工组和学生组)、机动车检测工(职工组和学生组)项目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举行;

  2.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职工组)项目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川大路66号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元华车辆段举行。

  八、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育高技能人才中的重要作用,为参赛选手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各项目各组别至少报2人(队)选手参加初赛,鼓励各地多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三)请各参赛单位于9月27日前将报名表及汇总表扫描件(盖单位公章)及电子word版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四)各参赛单位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收取参赛费及类似名目的费用。

  九、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轲、刘乙橙

  联系电话:028—85525220

  安全责任人:刘乙橙

  联系电话:028—85525220

  (二)大赛各赛项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技能大赛—2024年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选拔赛组织机构

        2.大赛各赛项具体联系方式

        3.四川技能大赛—2024年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4.四川技能大赛—2024年四川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选拔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总工会       共青团四川省委          

  

  

  2024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jtt.sc.gov.cn/jtt/c101520/2024/9/23/c6f3d9074fc44d02a8f7d8680d5068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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