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来函征求意见,承德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兴隆-天津”省际客运班线变更车辆数量及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上述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天津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反馈联系电话:022-27051312
经营主体 | 承德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起讫地 | 兴隆—天津(兴隆汽车站-天津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 |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 无 |
变更前班线车辆数量及要求 | 1-2辆 大型高一级一辆 中型高一级一辆 技术等级壹级 |
变更后班线车辆数量及要求 | 1-2辆 中级及以上 技术等级壹级 |
>>上一篇:关于公布公路工程路用材料企业 产品质量标准名录(2024年第...
>>下一篇:道路客运班线公示(天津-赵公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