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执法区域监管,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执法治理格局,9月23日,滁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南京市浦口区交通执法部门签订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框架协议。
双方协作单位重点聚焦党建引领、执法保障、案件查处、联合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服务等“六大协作内容”,共享共通执法经验和成功案例,联合开展跨区域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共同建立协作互动、学习交流、信息共享、信用联惩、宣传引导、成效评估、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八项协作机制”,坚持区域“一盘棋”统筹调度,强化保障“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深度融合。
下一步,两部门将依托区域交通运输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框架协议,整合双方交通运输执法资源,互通互享,互学互赢,强化跨省流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高跨界毗邻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效能,增强执法协作质效,优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共同维护交通市场秩序。
>>上一篇:淮北交通:聚焦民生办实事交通服务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