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总工会《关于组织2022-2023年度河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冀交安〔2023〕272号),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经过市局推荐、条件审查、现场评审,现就2022-2023年度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专家会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7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 李壮
电话:0311-83035131
传真:0311-83022213
电子邮箱:hbjttajc@126.com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邮编:050031 。
附件
1.推荐冠名2022-2023年度河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项目名单.pdf
2.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总工会《关于组织2022-2023年度河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冀交安〔2023〕27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