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现将对湖南铁院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机构的申述材料复评情况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信息均可向我厅反映或举报。为便于核查,单位反映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附详细佐证材料。
凡对公示内容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直接向我厅基本建设处咨询,对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和在反映情况中捏造事实的企业,一经核实,我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8770122,88770095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
邮 编:410004
附件: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续专家复审意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湖南铁院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质量检测资质延续专家复审意见
序号 | 检测机构名称 | 申诉情况复核 | 评审意见 |
1 | 湖南铁院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1.质量负责人证明材料符合条件; 2.中南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调拨通知及明细材料中桥隧专项的设备仪器已经由桥隧专项资质延续现场评审确认,公路工程乙级的必选设备如灌砂仪、标准筛、标准击实仪、脱模器、洛杉矶磨耗试验机、砂浆稠度仪、沥青混合料拌和机等设备仪器无法确认,不予认可。 3.补充的44个必选参数,59个可选参数的检测报告属新增材料,不予认可。 | 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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