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
对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4-23878036。
附件:2024年第2批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复审结果汇总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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