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2022〕10号)规定,南昌、上饶、宜春、吉安、萍乡、赣州、抚州、九江、鹰潭、景德镇市根据各自制定的细则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2023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公告版).xlsx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11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jt.jiangxi.gov.cn/art/2024/11/14/art_51842_5060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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