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对2024年度扬州市广陵区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514-87188660。
附件:2024年度广陵区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守信激励主体名单.xlsx
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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