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第9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交质监发〔2023〕140号)的有关规定,兵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受理了新疆伊远承锦检测有限公司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评审工作。经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新疆伊远承锦检测有限公司符合公路工程乙级等级要求。
现将评审结果于2025年9月26日至10月9日在兵团交通运输网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991-2358632
传真:0991-2358663
兵团公路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