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规划字〔2025〕36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机场集团、交通集团、港航集团、铁投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充分发挥试点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交通强省过程中的突破、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我厅拟向交通运输部报送一批新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现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备选试点任务。
一、请各地各单位动员辖内、业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交通运输发展关键环节、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围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明确的16个申报领域、52个申报方向,提出具有试点示范意义的试点任务。试点任务应具备良好基础,并能在3年左右在相关领域实现率先突破。
二、请各地各单位组织试点实施单位按照《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试点任务申报表。申报过程中,各地要加强指导,严格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于10月20日前报厅。厅直属(代管)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申报材料可直接报厅。厅将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各单位申报的试点任务进行系统评估后,择优向交通运输部申报试点任务。
三、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试点申报过程中加强与厅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请厅各对口处室加强协调指导。
联系人及电话:王振华,020-83730815。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
(以上附件仅发电子版)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