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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第五大队启用“枫桥式”调解室

时间:2025-12-08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来宾讯(通讯员 唐敏敏 摄影报道)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第五大队“枫桥式”调解室正式启用,通过“调解+普法+服务”的模式,切实将执法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了解,该调解室配备了休息座椅、手机充电设施、雨伞等便民物品,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感受到贴心关怀。同时,设置了普法宣传报刊架与群众意见箱,普法宣传报刊架陈列着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册、安全知识折页等资料,方便群众随时翻阅学习;意见箱则畅通了群众的反馈渠道,让执法工作更贴合群众需求

  自该调解室启用以来,已成功化解两起矛盾。其中一起为某涉路施工项目因注水马注水量不足、缓冲沙桶注沙量未达标等问题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由于对政策理解不足,该项目负责人来到调解室寻求帮助。执法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与规定,详细解释了注水马、沙桶的防撞性能对道路通行安全的重要性,并现场演示了规范设置的方法。通过耐心沟通,该公司负责人不仅理解了整改要求,还主动承诺当天立即完成整改,今后持续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针对另一起行人违法上高速的矛盾事件,执法人员依托调解室开展现场普法,向当事人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行为安全隐患,引导当事人认识错误并承诺遵守交通规则。

  下一步,该大队将持续优化调解室功能,以“执法有温度、服务有深度”为理念,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让“枫桥经验”在执法一线落地生根,为辖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第五大队向项目负责人宣传法律法规。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xwdt/jtxw/t262721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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