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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理式执法显温度 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规范发展

时间:2025-12-16作者:佚名来源: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自《江苏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为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保障交通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总队二支队围绕部分从业人员对该政策的理解偏差问题,特别是涉及“此前已发生的违法行为是否适用新规”等热点疑问,通过说理式执法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主动配合执法。

  《清单》施行前,有少数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查获的当事人,在了解到新规中对该类违法行为符合特定条件可免予处罚的描述后,误认为自身违法行为可适用新规免罚,进而试图通过拖延案件处理时间规避处罚。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主动联系相关当事人,耐心阐释《清单》内容,明确免罚政策并非“首违即免”,而是需同时满足多项适用条件,其中包括“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理”。经过执法人员细致沟通与释法明理,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对政策的理解偏差,主动前往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接受调查。

  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具体事实,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社会危害等多角度,向当事人剖析其行为不符合免罚条件的原因,并在开展普法教育后,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决定。当事人表示理解与信服,自愿接受处理并承诺今后将遵守法律法规,不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醒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首违”不等同于“免罚”,须同时满足《清单》中明确规定的各项适用条件,方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与普法宣传,推动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执法总队)

  


原文链接:https://jtj.nanjing.gov.cn/bmdt/202512/t20251215_5713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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