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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近30米“超长”货车被查处

时间:2025-12-16作者:佚名来源: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如果你是货运司机

  企业指使你超限超载驾驶

  该怎么办?

  

  如果你是企业负责人

  是否会为了眼前利益

  铤而走险?

  

  长沙这起真实案例

  就是前车之鉴

  日前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查处一起成品车运输严重超长案件

  

  涉事企业的行为构成超限运输

  且存在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

  超限运输货物的严重情节

  案情回顾

  10月24日上午,岳麓大队执法人员在长沙绕城高速金桥收费站出口附近路段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桂某某驾驶车辆形迹可疑。

  

  经执法人员询问并查验其相关证件,发现车辆赣H****2(挂车:赣H***6挂)装载11台小型客车,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某汽车有限公司运往湖南省长沙市的两家公司,且该趟行程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图为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询问检查

  

  随后,执法人员开展现场勘验,经测量,该车车货总长为29.6米。该车的车货总长已超出《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中规定的最大限值。

  

  执法人员进一步询问驾驶员并仔细核查当趟次运输的具体承运信息,确认该趟次运输由景德镇市**物流有限公司指使驾驶员运输。

  处理结果

  

  当事人景德镇市**物流有限公司指使驾驶员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应当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公路管理)第45条的规定,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给予当事人景德镇市**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货车超限超载

  多的是“祸”,不是货!

  超限超载危害

  

  1.增大事故发生概率。货车超限超载时,并入车道、躲避障碍物、变更车道的能力会大幅降低,易引发交通事故。

  2.增加事故人员伤亡率。超限超载的货车与其它质量小的车辆发生碰撞,会增加伤亡概率。

  3.易致刹车失灵。由于超限超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对制动器造成较强负荷,制动效能有可能会严重衰退。

  4.易引发爆胎事故。车辆超限超载使轮胎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温度较高,极易造成爆胎事故。

  5.易破坏道路基础设施。货车超限超载对地面造成压力,频繁行驶会导致道路破损,影响道路的正常使用和通行效率。

  

  长沙交通执法温馨提醒

  货运企业

  必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对源头的监管

  

  货车驾驶员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勿因一时妥协或利益诱惑

  而多拉快跑

  

  最后,大家一定要谨记

  路遇货车

  要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防止突发状况

  

  


原文链接:http://jtysj.changsha.gov.cn/xxgk/zwdt/gzdt_43688/202512/t20251209_12096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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