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的通知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省综合执法局:
为优化执法理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了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免罚清单(试行)和轻罚清单(试行),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全省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要统一执行,实现同一事项、同一尺度、统一标准,确保执法规范、裁量准确,有效维护执法权威,促进执法公正。
2020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zc/zwfb/2020/12/11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