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2020〕24号)要求,我厅对2020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经梳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68件,废止12件,修改1件,保留155件。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在厅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有效文件实施。
附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表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t.hlj.gov.cn/zc/zwfb/2020/11/10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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