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交通运输新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以违规经营收费案例为戒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的通知

时间:2021-03-17作者:佚名来源:广东省交通厅网

  粤交港口便函〔2021〕1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以违规经营收费案例为戒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以违规经营收费案例为戒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的通知》(交办水函〔2021〕2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所有港口经营人引以为戒,对照案例进行自查自纠,严厉打击港口违规收费和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秩序。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2月19日

  

  相关附件:

  交办水函〔2021〕241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以违规经营收费案例为戒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bmwj/qtwj/content/post_3228165.html

>>上一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惠高速公路设置荔湖匝道收费站的批复

>>下一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韶关市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交通运输新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交通运输新闻网 jty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