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泽库县与河南县境内,终点位于青海甘肃两省交界处,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接地带。青海省是青藏高原的一部分,西部高峻向东倾斜降低的山脉,构成了本省地貌的内架,地形分为祁连山脉、柴达木盆地和青南高原三区,本项目所处区域位于青南高原区。项目属于国家高速公路规划中G6京藏高速与G30连霍高速、G5京昆高速的联络线——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规划编号G0611)。
其中同仁南至西卜沙段(约14.24公里)已实施,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之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专业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 | ||
业绩要求 | ||
近三年(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或公路工程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或公路工程土地预审项目业绩。 | ||
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2.投标人在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未发生重大违约问题。 注:同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要求 | ||
主要人员要求 | ||
人员 | 数量/标段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土地勘测定界或公路工程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或公路工程土地预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公开时间
2020年9月16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03 联系人:周彦中、张伟强 电话:0971-7797302 |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编:810003 联系人:赵馨竹 电话:0971-7665003 传真:0971-7665037 邮箱:zbyb@qhldzb.com |
2020年9月15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函文字报价与服务费用报价清单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省份已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则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盖章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投标人业绩:25分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Dn):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10分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6~8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可行的得8~10分。 |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 20分 | 1、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12~16分; 2、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16~2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1、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较为可行的得3~4分; 2、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5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1、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
2.2.4(3) | 投标人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
2.2.4(4)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保留两位小数):
式中:F1—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1.5;若D1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