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高度重视,围绕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实施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全面梳理,认真排查。从采购计划申请入手,严查应招未招、肢解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从招标文件入手,严查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技术参数、违法设置高额保证金、排斥潜在投标人;从评审报告入手,严查业主评委及评审专家是否存在评标过程中违规打分、操控评标结果等情况。二是双层审查,加挂“安全阀”。各主办科室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理清问题查清原因,分管领导对所查问题是否存在疑点严格审核。纪检监察审计科对项目资料、问题清单进行二次审查,重点审核所发现问题是否查清、是否全面。对自查不够全面、问题不够深入的返回主办科室进一步复查。双层审查机制为问题处置加挂“安全阀”,既提升了问题处置工作质量,又有效防范了查小放大、查不彻底等处置风险。三是动态自查及时修正。中心采取自查自纠与问题反馈同步的方式,结合查出的问题,在开展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上制定措施堵塞漏洞,避免同一环节、同一领域、同一问题重复出现,切实提升治理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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