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地农村牧区的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养护的资金保障,引导、支持农牧民群众参与“四好农村路”和交通扶贫建设,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农牧民增收,提升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情况为工作重点。着力发挥好“四好农村路”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支撑保障作用。
自治区各地都切实把“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作为政府深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推进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创建为载体,着力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稳定资金投入、健全管养机制,全面提升路网通行能力。鄂尔多斯市自2019年开始,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各旗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2020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赤峰市积极协调市人民政府列支3000万元,配套用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为示范创建工作提供坚实资金保障;鄂托克前旗、杭锦旗出台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路长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健全了建、管、养、运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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