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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的通知

时间:2021-03-17作者:佚名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落实中央、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特别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我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09号)有关规定,于2020年7月6日至7月19日,通过网站形式广泛征求《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1项。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并予以采纳。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doc/2021/02/01/11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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