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相关通知的要求,市交通委结合上海实际,于3月3日正式印发了《上海市内河高等级航道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定了实施范围、责任分工、工作任务主要内容,要求9条高等级航道所在区交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协调桥梁、航道、海事等相关部门推进辖区内各类桥梁、桥区航道、桥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市道路运输部门、航道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除落实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以外,指导、督促区相关部门推进各项工作。桥梁运行单位、航道养护单位等责任主体按照谁管理谁落实的原则开展跨航道桥梁、桥区航道的治理,该定制度的定制度,该上措施的上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桥梁防撞隐患的自查、评估和整治等工作。各责任单位总结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桥梁和船舶的相对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下阶段,各责任主体按照要求细化专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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