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只能在县内运营的班车竟然堂而皇之在前挡风玻璃位置立了个“单位专用车”的牌子。这是3月18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查扣车辆时发生的一幕。该车因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将面临数万元罚款。
据热心市民反映,湘DAXXXX车经常在市区固定地点上下客。衡阳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系统查询发现,该车许可经营范围为县内班车客运,且临时客运标志牌两年前就已经注销。而通过“两客”智能监管系统分析比对,发现该车长期往返于松木工业园区和衡南县泉溪镇,途中定点停靠,且每天的轨迹十分固定,初步判定该车可能在为某单位接送员上下班,于是决定对其进行现场稽查。执法人员利用“两客”智能监管系统调取该车运行轨迹,借助车载GPS系统定位功能精准打击,于当日18时左右,在火车站中国石化加油站附近成功将该车查获。当时车上还有5名乘客,现场询问情况与推断完全吻合:乘客确系某化工厂员工,每天乘坐该车上下班。进一步的调查表明,该车已经为松木工业园区一化工厂接送员工达数月之久,每月获利近万元。
单位专车顾名思义应为单位所有且为非营运车辆,且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单位专车只要证照齐全,无需许可和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提醒客运经营者须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道路经营,未经批准不得超越许可从事客运经营,一经发现面临数万元罚款,得不偿失。
>>上一篇:怀化市交通运输局收到怀化高铁南站送来感谢函
>>下一篇:隆回县加速推进公路“路长制”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