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乐山一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涉案车主缴纳3万元罚款,这也是乐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出的首个针对个人违法从事危货运输的3万元罚单。
今年1月29日,乐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对冷链运输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牌照为川LVF***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随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月16日,当事人前往银行缴纳罚款。3月18日,支队组织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车主将自装油罐剥离涉事车辆,消除违法状态。
与此同时,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公安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通江街道、市中区交通执法等部门单位,在大佛景区、乐山广场等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台,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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