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召开2021年安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查计划。
会议指出,2021年是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年”,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省厅有关安全生产监管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增强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行为责任事故发生。
会议强调,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围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要点和检查计划,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层级督导相结合,明察暗访与座谈调研相结合,采用重点时段检查、专项行动督查、重要案例督办等形式,扎实开展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疫情防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和消除隐患,确保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筑牢思想根基、强化责任担当,履行执法职能、强化制度保障,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科技支撑,服务行业发展,强化应急管理四个方面扎实做好11项年度要点工作,持之以恒抓好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查各项措施落实。二是要提高工作效率。统筹处理好推进机构改革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之间的关系,聚焦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堵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履行执法职能,采用明察暗访、跟踪监督、互检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强化联动执法、依法严管重罚、严肃追责问责。三是要提前安排部署。以春运期间安全执法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为基础,深入分析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前谋划安排部署第二季度“清明”“五一”“端午”等重点时段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和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履行交通执法机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