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财务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党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党委提出的2021年 “1231”的工作思路,以落实年度财务工作要点为主线,进一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为中心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积极完善财务会计制度,修订《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预算管理办法》,结合中心各部门职责进一步理清预算编制流程。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中心内控关键部门职责、人员岗位职责和预算、收支、资产、采购、合同等业务流程,明确风险点,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启动中心内控风险评价及《内控手册》编制工作,完成上一年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二、强化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一是,适应新的预算管理系统,用系统化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通过将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培训手册》为基础,认真学习预算管理系统方法、流程,组织完成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一体化2.0系统上报。二是,组织完成2021年预算调整的初次报送工作。三是,积极与委财务处沟通,明确拟再次上报增加人员的资金需求,确保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及时到位。四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预算资金足额使用。及时与项目资金使用部门沟通,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做好项目资金支付,保证财政资金足额使用。落实跨年合同的项目资金支付,既满足上一年度未完成合同的付款,又满足当年预算足额执行。五是,严格按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安排,积极协调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部门,认真组织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六是,组织协调各部门,完善绩效指标框架,推动绩效指标评价标准、科学、合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银行存款账户管理
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实施源头治理,办理动账提醒业务,保证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采取银行账户核查方式,通过财务分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纪检办公室负责人、相关财务人员一同实地核查,确保资金安全。要做好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落实21个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按照“应撤销账户及时撤销”的原则,及时与银行沟通,尽快做好8个账户的销户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清查往来账款。为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入开展往来款清查工作,加强往来款项日常管理。对须注销单位历史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的分析,推进款项清理工作。
四、加强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认真落实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支付制度,全面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组织完成2020年事业单位决算编报和公开。完成2020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办理好撤销单位会计核算、税务报送的正常延续事项。配合纪检办公室完成2018-2020年间领导离任审计工作。
五、加强服务保障,落实承接委机关相关财务核算工作
强化服务委机关的意识,密切与委相关处室沟通,认真完成承接委机关的相关财务核算工作。完成委党委、委机关党费会计核算工作。完成委工会、委机关工会的会计核算及决算、预算工作。完成委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在委财务处的指导下,落实好2021年度“竣工决算审核”项目相关工作。
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认真组织落实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以内控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内控规范专题培训,参加财政局组织的预算一体化培训,多种形式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促进中心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