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45线杂多至查吾拉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5]101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己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6]176号、青交建管[2016]177号、青交[2020]12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境内。
(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国道345线杂多至查吾拉段公路改建工程地处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玉树州杂多县,经洼里山垭口、阿多乡岔口、阿多乡、浦克村、查旦乡至当曲河,路线全长211.7公里。本次招标为K0+000~K129+952.515、K129+952.515~K154+000.其中:K0+000~K4+005.544杂多县城过境段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中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采用18m,12m;K4+005.544~K33+000完全利用段(完全利用杂多县城在建城市道路7.444456Km,完全利用已建省道224线21.55Km)技术标准采用现有道路标准;K33+000-K82+150结多乡岔口至阿曲河段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二级公路标准测设,设计速度分别采用4Okm/h、6O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采用8.5m,阿多乡过境按12m满铺考虑。K82+150~K129+952.515阿曲河至玛森曲段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二级公路标准测设,设计速度分别采用40Km/h,60Km/h。路基宽度采用8.5m。全线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大桥1/100,小桥、涵洞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0g。
莫云支线路线全长32.599公里,设大桥463.58米/1座,中桥134.16/2座,涵洞85道,平面交叉3处,停车港湾4处。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6.5米,其中莫云街道段路基宽12米。本次招标范围为K0+000~K129+952.515段剩余路面、交安等工程的施工监理;K129+952.515~K154+000及含莫云支线的路基、桥涵、路面、交安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详见图纸)。
本招标项目在海拔4000m以上地区,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投标前应充分考虑高海拔地区施工作业情况。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7960001001
标段名称:ZCJL-1
招标范围::K0+000~K129+952.515段剩余路面、交安等工程的施工监理;K129+952.515~K154+000(含莫云支线)路基、桥涵、路面、交安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详见图纸)。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标段工程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现对下设的总监办进行公开招标。计划监理服务期为1315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85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天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符合“附录2”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l)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2款。
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和所有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3月25日00:00时至2021年03月3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或登录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本项目有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3000元(图纸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获取。投标人代表在获取图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密图纸邮寄费0元。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4日09:00时分。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递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七。
5.3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2021年0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