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凌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四大队接到支队信息中心通知,G2511新鲁高速鲁北至新民方向,K172+850处发生单方车辆自燃事故,我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联系高速交警、消防、养护部门赶赴现场救援。
经现场核实,事故车辆为运输草料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轮胎发生自燃,导致车上草料被点燃,现场情况十分危急,必须在火势扩大之前将火灭掉,同时保障车辆通行安全,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到达现场后,我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设置安全区域,摆放警示标志,并及时向支队信息中心上报事故情况,利用对讲随时发送路况信息,并联系交投通辽分公司监控中心设置电子显示屏,提醒过往司机减速慢行。
为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高速交警对G2511新鲁高速鲁北至新民方向K172+850处进行交通管制,我大队执法人员积极配合高速交警疏导通行车辆。经过12小时的紧张奋战,在我大队执法人员与高速交警、养护、消防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火势逐渐减弱,未发现起火点。次日15点30分,现场事故车辆被成功清理,恢复了道路畅通。因草料燃烧,可随时突发自燃现象,我大队于次日曾两次赶往现场扑灭起火点,大力排查安全隐患点,有效防止次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辖区公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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