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发展中心组织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究地方性法规专项修改工作。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专项修改工作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阐明了及时修改相关法规对于确保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与法律、行政法规协调一致、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按照聚焦急用先立、交通运输改革发展需要、疫情防控等公共突发事件、持续推进实施民法典和上位法调整的整体工作原则。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加强认识。二是中心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步调统一,合力推进。三是确立法条修订内容重点,结合上位法、国家及省最新的相关政策、我省体制机制的变化、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修订内容。四是落实工作责任。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明确责任人,逐条逐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五是按照省厅地方性法规专项修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修订工作的研究论证,确保修订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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