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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公路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八次集中学习

时间:2021-03-29作者:佚名来源: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3月26日上午,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八次集中学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历史通揽》相关篇目、《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行政处罚法》。副总队长(副局长)段志伟主持集中学习。总队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单位负责人,省交通执法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机关各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会议强调,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总队党委成立了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印发了工作方案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全系统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站位,立足实际,守正创新,强化系统观念,做到统筹兼顾,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学习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强化“抓落实的关键是要有解决方案”的工作要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躬身入局、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找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在山西交通强国建设进程中的着力点和结合点,振奋精神,提振士气,以昂扬姿态开启交通综合执法新征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要领学、带学,围绕《规划纲要》开展学习研讨交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核心要义,运用好“学习强国”“山西交通”等平台,通过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做到学习全覆盖。

  会议要求,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施行。本次修订是《行政处罚法》1996年实施以来第三次修订,而且是修订内容最多、篇幅最大的一次。全系统要加强学习培训,将《行政处罚法》学习作为2021年执法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列入全系统岗前培训和执法人员轮训的学习内容,列入支部周二、五集中学习内容;要加强制度修订,对照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认真梳理制订相关执法流程和标准,确保有关文件和执法活动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要加强宣传教育,将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开展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同时也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行政处罚法》,运用《行政处罚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守法。

  会上,副总队长(副局长)渠刚、省交通执法局职教中心负责人贾中华进行了党史学习教育研讨发言。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gzdt/18283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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