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陈凌) 日前,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三明管理分公司(简称三明高速公路公司)向社会发出“抛洒滴漏”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线索有奖征集,号召广大司乘人员发现在高速公路通行的运输车辆存在“抛洒滴漏”或者车辆从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可收集相关视频或者照片作为证据,上报至三明高速公路公司。
举报人可通过“福建高速公路”官方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手机闽通宝App,进行实名认证,按照固定的格式和要求上传举报证据,也可直接拨打12122电话,实名举报违法行为,举报信息将被严格保护。
据悉,三明高速公路公司对来自群众举报的“抛洒滴漏”违法行为,将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查处情况。一经查证属实的,即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按照《三明高速公路“抛洒滴漏”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每件100元至300元不等的奖金奖励。“抛洒滴漏”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施行有效期至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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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jtyw/mtsy/202103/t20210329_55587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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