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谈话工作,近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厅高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廉政谈话实施主体、主要内容、适用情形、工作程序等内容,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廉政谈话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推进廉政谈话工作有序开展;要发挥“咬耳扯袖”作用,把廉政谈话作为警示提醒、督促纠正的主要举措,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规范廉政谈话程序,准确把握好方法和尺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注重发挥教育在先、预防在前效果;要巩固谈话实效,着力做好廉政谈话工作“后半篇文章”,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指导,确保压力传导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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