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水系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切实落实“三无”船舶整治及船舶污染防治等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船舶无线电设备使用秩序,维护良好的水上无线电通信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2021年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上海海事局和市交通委等7部门《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以及总队《2021年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执法监管检查工作方案》内容要求,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于4月15日至5月16日期间开展了“护航2号”内河船舶污染防治、无线电秩序管理、“三无”船舶整治专项行动。
整治期间,各单位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合理调配相关勤务力量,确保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战果。整治期间,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船舶是否持有合格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及其它法定证书、文书;是否按规定配备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是否正常使用;载运易扬尘物料的船舶检查其货舱是否采取舱盖封闭、油布覆盖、矿用防尘网等防护措施;是否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是否在规定的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船舶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油,是否按规定记录受油情况,燃油供应单证是否留存等内容。
本次整治行动,市、区两级交通执法机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49人次,执法船艇884艘次,检查各类船舶1683艘次,查处海事类执法案件207起,其中,涉及AIS或VHF设备类案件29起,涉及燃油超标类案件17起,涉及防污文书、设施及措施类(件)68起,其他案件9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