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精准调度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对于推动2021年交通项目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非常必要”。5月28日,参加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第一次月调度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都有这样的感触。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艾山江·艾合买提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2021年公路建设总体情况以及G0711乌鲁木齐至尉犁高速公路、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高速公路、S20五工台至克拉玛依项目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逐一研究探讨解决的方法措施。
会议指出,长期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路项目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相互配合,靠前服务,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新疆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发展”的工作目标,聚焦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有序推动,找准项目推进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做到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的跟进,一项任务一项任务的细化,一项措施一项措施的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交通运输厅要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调,跟踪落实具体项目进度。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按照项目的时间目标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好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目前正是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施工建设的黄金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公路项目建设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我区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第一批交通强国试点省区,加快推进公路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强区内外互联互通,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支撑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旅游新疆战略实施;有利于推进和保障民生,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会议强调,要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十四五”时期,我区公路建设项目仍处于大有可为的关键时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共同协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的推进公路建设项目。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昌吉州人民政府、塔城地区行署、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兵团交通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沙湾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地州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会议。
(厅宣教中心 张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