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2021〕11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理清执法边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结合我区交通执法工作实际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立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厅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艾丽燕·艾尼 0991-52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