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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方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1-06-03作者:佚名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新疆方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17〕113号)等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以《关于对申请公路工程等级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评审的通知》(新交执法质监便函〔2021〕21号)要求对新疆方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丙级类等级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综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试验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纪检监督电话:0991-5281721,传真:0991-52817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6月1日           

    

  附表:

  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的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等级

  申请类别

  评定结果

  1

  新疆方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公路工程综合丙级

  等级评定

  通过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wgg/202106/723eeefaee4747eab806197092bc3ce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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