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期间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稳定,6月2日至9日,省海事局安全督导组结合“集中攻坚年”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对海东、海南、青海湖水路运输市场及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期间,深入海事管理部门、水路运输企业、监管现场,对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要求、码头安保设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理、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应急预案、船舶文书资料、码头消防设施等工作进行了检查,随后,与水路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公司海务、海事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和意见交流,并对做好“端午”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树牢红线意识,紧密结合汛期、旅游高峰和重点时段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应对措施;二是加强宣传。要结合“集中攻坚年”行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稳定;三是压实责任。压实行业安全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按企业核查要求和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完善各类安全应急措施,确保游客和从业人员安全;四是强化动态监管。要加强日常巡查,不断完善各类资料文书、细化安全工作台账,以高标准严要求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五是加强安全教育。要科学制定培训教育计划,进一步完善、穿插实用性、操作性强的教育内容,提升航运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管理抓严、抓细、抓实;六是加强信息报送。做好应急值守,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七是加强疫情防控。要坚决落实省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相关制度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保护乘客、船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