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认真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宣贯,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全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的交通基础保障,自治区公路局于2021年5月27日至28日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农村牧区公路条例宣贯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培训会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孙晓文作动员讲话,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建孔、公路局局长卢东升和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三级调研员郝雪枫参加开班仪式,由公路局副局长邢占文主持。
孙晓文指出,《条例》的出台,有助于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牧区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方面的职责,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区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基础;有助于破解我区农村牧区公路工作发展瓶颈,进一步理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欠发达地区的建设和养护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农村牧区基本出行条件,提高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法规保障;有助于提升我区农村牧区公路法治化水平,既是着眼于我区农村牧区公路实际、弥补不足的需要,也是进一步细化落实《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上位法,依法行政,促进我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制度化、法治化的需要。
本次培训邀请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张建孔高级工程师及孙小琪助理研究员围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讲解、《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解读、《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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