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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流动红旗”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06-16作者:佚名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交规〔2021〕4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流动红旗”办法(试行)》的通知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交投公司,G0711乌鲁木齐至尉犁、G575巴里坤至哈密、G7(京新)梧桐大泉至木垒PPP项目公司: 

  《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流动红旗”办法(试行)》于2021年第九次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5280406   18129310126)

   

   

   

   

   

   

   

   

   

   

   抄送:本厅有关领导,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安全监督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综合执法局,存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7日印发


  

   

  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流动红旗”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流动红旗”管理,推进自治区“十四五”国省道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2021年自治区本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等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十四五”期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厅)对各州、市(地)交通运输局、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建设局)、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公司)、厅本级PPP项目公司的国省道建设项目目标任务的检查和“流动红旗”的管理工作。本办法落实情况将纳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督查工作范围。

  第三条 “流动红旗”的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检查内容

   

  第四条 检查内容分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期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工作进度、手续办理、资金、保障体系等4大项8个具体指标。前期工作内容设置分值:前期工作进度9分、手续办理4分、资金4分、保障体系8分,合计25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中的附表一)

  (二)项目建设期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项目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防疫工作、农民工工资保障、廉政建设等7项共28个具体指标。实施期设置分值:项目管理12分、项目进度14分、质量管理14分、安全管理14分、疫情防控5分、农民工工资保障10分、廉政建设6分,合计75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中的附表二)

   

  第三章  检查方法

   

  第五条  检查工作由厅统一组织,厅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运用全年厅领导片区指导服务、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支队(以下简称质监支队)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及项目建设推进会、交工通车项目任务完成等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质监支队在做好质量安全检查的同时,配合厅建设管理处做好实施工作。

  第六条 厅检查组根据评分细则,统筹核查后提出初步建议,厅建设管理处汇总并综合评定后,提出等次初步意见,报厅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通报结果。

  第七条 各州、市(地)交通运输局、建设局、交投公司、厅本级PPP项目公司于每年3月5日前上报年度投资完成计划,于每月25日前提交投资计划完成表,每季度末向厅提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于每年11月下旬提交年度报告。

  第八条 检查每年度不少于3次,按照季度建设任务目标累进制方式计算,主要对各单位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期进行综合检查。年度检查得分由平时检查和季度集中检查组成,平时检查占总分的30%(质监支队监督日常检查、统计数据上报、落实各级推进会要求等内容),季度集中检查占总分的70%(通过厅领导片区指导服务等方式进行集中检查)。

  第九条 计划内项目采用百分制实施,具体细则见附表。各建设单位管辖的预备项目和计划外国省干线项目,每提前开工1个,额外获得1分,上限5分。

  第十条 年度检查评分乘以以下系数后为最终分。见调整系数表:

  调整系数表

  年度完成投资计划额       (亿元)

  0-20   (亿元)

  20-40 (亿元)

  40-60   (亿元)

  60-80   (亿元)

  80-100以上   (亿元)

  调整系数

  完成季度、年度计划比率80%~99%

  0.85

  0.87

  0.89

  0.92

  0.95

  完成季度、年度计划比率100%~105%

  1

  1

  1

  1

  1

  完成季度、年度计划比率105%以上

  1.03

  1.05

  1.07

  1.08

  1.1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每次季度集中检查设立“流动红旗”5名,厅本级建设单位2名,州、市(地)交通运输局3名。

  第十二条 对获得“流动红旗”的州、市(地)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表扬。对获得流动红旗的建设局、交投公司、厅本级PPP项目公司等建设单位及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在自治区“丝路交通杯劳动竞赛”、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中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 对年终获得“流动红旗”的州、市(地)交通运输局在厅年度评价中综合考虑。对年终获得“流动红旗”的建设局、交投公司、厅本级PPP项目公司等建设单位,厅将在年底评优中通报表扬。对年终获得“流动红旗”的州、市(地)交通运输局、建设局、交投公司、厅本级PPP项目公司等建设单位在年度信用评价“AA”的比例由30%提高到50%。对年终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将计入最终年度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7日。

   

   

   

   

   

   

   

   

   

   

   

  附件1

  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评分细则(附表一)

  被检查单位: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检查内容

  分项

  内容与分值

  评分办法

  前期工作进度

  项目工可

  工可及建设用地预审等支撑条件完成情况

  2分

  9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2分。

  PPP项目按时完成所有审批报件情况

  1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1分。

  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施工图按计划完成审批情况

  2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如有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2分。

  PPP项目

  PPP项目投资人按计划完成招标,合同签订情况

  2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如有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2分。

  其它项目前期

  其他项目施工、监理完成招标情况、合同签订情况

  2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如有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2分。

  手续办理

  监督手续办理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

  4分

  4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如有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4分。

  资金

  配套资金

  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到位情况

  4分

  4分

  按照到位率计分,查看到位资金财务印证材料,到位资金与计划配套资金比率计得相应分数。

  保障体系

  征地

  拆迁

  征地拆迁资金到位,征迁机构建立情况

  8分

  8分

  组建征地拆迁机构4分,否则不得分;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到位4分,按资金到位率得分,例如:资金到位10%得0.4分,到位100%得4分

   

  项目建设期实施方案评分细则(附表二)

  被检查单位:地州市交通运输局

  检查内容

  分项

  内容与分值

  评分办法

  项目

  管理

  组织

  机构

  是否健全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自评工作。

  3分

  12分

   

  成立项目执行机构得1分,指挥部、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得1分,开展自评工作得1分。

  质监机构

  是否建立健全质监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质检体系运转是否正常。

  2分

  建立健全质监机构得1分,管理制度落实较好的得1分,未发挥作用的不得分。

  统计资料上报

  是否真实、准确、及时提供项目统计资料、平台录入等数据,是否做到填写规范、目标清晰、任务量化、实施管控。

  3分

  按规定时间上报得1分,数据准确得2分,如发现数据造假,扣除该项分数,取消资格,并全区通报。

  征地

  拆迁

  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办理及征地拆迁完成情况

  2分

  按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办理及征地拆迁完成率得分。10%得0.2分,100%得2分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和工程变更管理情况

  2分

  合同管理较好得1分

  工程变更批复合规、台账建立及时得1分

  项目

  进度

  进度

  计划

   

  完成计划进度情况(本季度)

  8分

  14分

   

  完成率乘以该项分值即该项得分

  是否按期完成项目主体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2分

  按期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和交工验收工作的得2分

  投资

  计划

  完成计划投资情况(累计)

  4

  分

  完成率乘以该项分值即该项得分

   

   

  质量

  管理

  质量保证体系

  从业单位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编制是否存在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

  2分

   

   

   

   

   

   

   

   

  14分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得1分,质量管理制度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分

  从业单位是否严守原材料质量关,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1分

  严守原材料质量关,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得1分

  质量   管理

  施工工艺

  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标准化控制是否到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重点工程、关键部位以及隐蔽工程的旁站和监管是否到位

  2分

  施工工艺标准化控制到位得1分,监理单位旁站和监管到位得1分

  质量通病

  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是否到位、分项工程首件制度落实是否规范、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要求

  2分

  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到位得1分,首件制度落实、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频率满足要求的得1分

  平安百年

  是否开展交通运输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活动

  2分

  开展交通运输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活动得2分

  绿色发展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1分

  未贯彻绿色公路理念不得分,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水保方案要求得0.5分,绿色公路理念落实到位0.5分

  专项行动

  是否落实《年度自治区公路品质工程实施要点》和“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

  2分

  落实品质工程得1分、落实“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得1分,未落实不得分

  四个关键人

  按《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四个关键人”质量安全评选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四个关键人”质量安全检查

  2分

  对“四个关键人”质量安全检查的得2分

   

  质量事故

   

  发生质量事故投诉举报经查实后,全年不得评优。

  安全    管理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制度是否落实到实处

  5分

  14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得2分,制度落实到实处得3分,不落实的得0分。

  安全事故报送

  是否存在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谍报和瞒报问题

  3分

  无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和瞒报问题的得3分。

  责任落实

   

   

   

  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平安工地”创建、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评估管控麻痹大意问题

  6分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平安工地”创建得4分,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评估管控良好得2分。

  是否发生安全事故,是否存在安全投诉举报

   

  发生安全事故一票否决扣14分。

  安全    管理

  一票否决

  安全事故

   

   

  发生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经查实后,全年不得评优。

  公共卫生防疫工作

  责任落实

  责任落实到人情况

  2分

  5分

  责任落实到人得2分,一个项目未落实扣0.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

  防控措施

  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落实情况

  3分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地方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因防控措施不到位,在管辖区域内发生疫情事件的扣5分,全年不得评优。

  疫情事件

  疫情事件

   

  发生疫情事件的单位一票否决。

  农民工工资保障

  保障措施

  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6分

  10分

  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印证材料得3分,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得3分。

  执行情况

  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农民工管理台账、实名登记造册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新建交通建设项目落实“70%、90%”双控用工指标。

  4分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得1分,农民工管理台账、实名登记造册的得1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得1分。落实“70%、90%”双控用工指标得1分

  是否存在个人或群体上访事件

   

  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个人电话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个人或群体上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查实扣10分,全年不得评优。

  廉政

  建设

  廉政

  制度

  是否制定实施阶段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是否签订廉政责任书。

  3分

  6分

  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得1分,签订廉政责任书得2分,

  廉政执行情况

  是否对从业单位廉政工作监督检查、是否出现违反廉政规定的事件发生。

  3分

  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单位廉政工作监督检查得1分;未出现违反廉政规定事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附件2

    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评分细则(附表一)

  被检查单位:建设局、交投、厅本级PPP项目

  检查内容

  分项

  内容与分值

  评分办法

  前期工作进度

  项目工可

  工可及建设用地预审等支撑条件完成情况

  2分

  9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2分。

  PPP项目按时完成所有审批报件情况

  2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2分。

  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施工图按计划完成审批情况

  3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如有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3分。

  PPP项目

  PPP项目投资人按计划完成招标,合同签订情况

  2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如有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2分。

  手续办理

  监督手续办理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

  4分

  4分

  按照完成比率计分,如有10个项目完成1个计0.4分。

  资金

  配套资金

  项目配套建设资金到位情况

  4分

  4分

  按照到位率计分,查看到位资金财务印证材料,到位资金与计划配套资金比率计得相应分数。

  保障体系

  征地

  拆迁

  征地拆迁资金到位,征迁机构建立情况

  8分

  8分

  组建征地拆迁机构4分,否则不得分;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到位4分,按资金到位率得分,例如:资金到位10%得0.4分,到位100%得4分

   

  项目建设期实施方案评分细则(附表二)

  被检查单位:建设局、交投、厅本级PPP项目

  检查内容

  分项

  内容与分值

  评分办法

  项目管理

  组织

  机构

  是否健全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自评工作。

  3分

  12分

   

  成立项目执行机构得1分,指挥部、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得1分,开展自评工作得1分。

  质监机构

  是否建立健全质监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质检体系运转是否正常。

  2分

  建立健全质监机构得1分,管理制度落实较好的得1分,未发挥作用的不得分。

  统计资料

  上报

  是否真实、准确、及时提供项目统计资料、平台录入等数据,是否做到填写规范、目标清晰、任务量化、实施管控。

  3分

  按规定时间上报得1分,数据准确得2分,如发现数据造假,扣除该项目分数,取消资格,并全区通报。

  征地

  拆迁

  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办理及征地拆迁完成情况

  2分

  按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办理及征地拆迁完成率得分。10%得0.2分,100%得2分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和工程变更管理情况

  2分

  合同管理较好得1分

  工程变更批复合规、台账建立及时得1分

  项目进度

  进度

  计划

   

  完成计划进度情况(本季度)

  8分

  14分

   

  完成率乘以该项分值即该项得分

  是否按期完成项目主体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2分

  按期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和交工验收工作的得2分

  投资

  计划

  完成计划投资情况(累计)

  4

  分

  完成率乘以该项分值即该项得分

  质量管理 

  专项整治

   

   

   

  原材料

  从业单位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编制是否存在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

  2分

  14分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得1分,质量管理制度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分

  从业单位是否严守原材料质量关,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1分

  严守原材料质量关,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得1分

  施工工艺

  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标准化控制是否到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重点工程、关键部位以及隐蔽工程的旁站和监管是否到位

  2分

  施工工艺标准化控制到位得1分,监理单位旁站和监管到位得1分

  质量通病

  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是否到位、分项工程首件制度落实是否规范、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频率是否满足要求

  2分

  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到位得1分,首件制度落实、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频率满足要求的得1分

  品质工程

  是否开展交通运输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活动,绿色发展落实情况。

  2分

  开展交通运输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活动得2分,绿色发展落实好的得1分

  质量安全红线

  是否落实《2020年自治区公路品质工程实施要点》和“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

  2分

  落实品质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的 各得1分

  四个关键人

  按《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四个关键人”质量安全评选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四个关键人”质量安全检查

  3分

  对“四个关键人”质量安全检查的得3分

   

  质量事故

   

  发生质量事故投诉举报经查实后,全年不得评优。

  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制度是否落实到实处

  5分

  14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得2分,制度落实到实处得3分,不落实的不得分。

  安全事故

  是否存在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谍报和瞒报问题

  3分

  无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和瞒报问题的得3分。

  平安工地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平安工地”创建、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评估管控麻痹大意问题

  6分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平安工地”创建得4分,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评估管控良好得2分。

  一票否决

  是否发生安全事故,是否存在安全投诉举报

   

  发生安全事故一票否决扣14分。发生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经查实后,全年不得评优。

  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落实

  责任落实到人情况

  2分

  5分

  责任落实到人得2分,一个项目未落实扣0.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

  防控措施

  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南落实情况

  3分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地方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因防控措施不到位,在管辖区域内发生疫情事件的扣5分,全年不得评优。

  疫情防控

  疫情事件

   

  发生疫情事件的单位一票否决。

  农民工工资保障

  保障措施

  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6分

  10分

  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印证材料得3分,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得3分。

  执行情况

  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农民工管理台账、实名登记造册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新建交通建设项目落实“70%、90%”双控用工指标。

  4分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得1分,农民工管理台账、实名登记造册的得1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得1分。落实“70%、90%”双控用工指标得1分。

  是否存在个人或群体上访事件

   

  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个人电话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个人或群体上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查实扣10分,全年不得评优。

  廉政

  建设

  廉政

  制度

  是否制定实施阶段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是否签订廉政责任书。

  3分

  6分

  制定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得1分,签订廉政责任书得2分,

  廉政执行情况

  是否对从业单位廉政工作监督检查、是否出现违反廉政规定的事件发生。

  3分

  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单位廉政工作监督检查得1分;未出现违反廉政规定事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流动红旗”办法(试行)》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wgg/202106/825a0ac500f24b20b54d437ed80ea65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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