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省地方海事局召开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6·13”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王建军书记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有关会议和省厅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及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厅长、丁忠宝副厅长讲话精神;集中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报了2021年上半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就抓好下一阶段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当作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抓安全的首要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我省水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面临的巨大压力和挑战,思想再紧绷、认识再提高、工作再发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可靠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二是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风险防控。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力开展督查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开展集中攻坚,推进重点水域专项治理。要按照省厅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交通运输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和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厅长的讲话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要环节,突出重点问题,聚焦重要环节,扎实开展集中攻坚,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加强动态监管,强化预警预报监测。要针对辖区气候特点,尽快完善安全应急措施。积极与气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恶劣天气和雨情、水情等信息共享和预报预警、信息传递机制,设立山体塌方观察点,密切关注水库下泄流量,做好泄洪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航、交通管制、发布航行通、警告等措施确保通航安全。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防灾救灾准备。要按照省厅防汛工作部署,密切关注气候特点,加大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力度,不断提高救灾水平,加强储备应急物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值班,一旦出现灾情突发事件,处置迅速,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