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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宣贯会

时间:2021-07-17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南宁讯(朱滢 通讯员 刘一鋆 摄影报道)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7月12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南宁举办《条例》宣贯会。

  此次宣贯会主要围绕《条例》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以及《条例》中关于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的重要条款进行系统解读。

  据了解,《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分为总则、规划、建设、养护、运营、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8章58条,覆盖农村公路从初始规划到后续运营的各个环节。《条例》立足我区农村公路发展实际,着重对资金保障、审批权限、建设程序、运营、规范村道管理等方面进行增补和完善,为解决我区农村公路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助推我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要深入学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二要深入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培训工作,把《条例》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三要深入运用《条例》,解决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安全生产全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四要以《条例》宣贯为契机,抓好今年我区交通运输系统立法工作,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广西壮族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修订等工作,为建设交通强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公路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厅机关各处室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

  

  会议现场。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xwdt/tpxw/t94718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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