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经县级申请、市级审核、省级核查,拟推荐示范市排序为:运城市、晋城市;示范县排序为:榆次区、河津市、平顺县、阳城县、高平市、怀仁县、垣曲县、长子县、交口县、永和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李为浩 0351-4663081;王冠 0351-4663082。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sxxyyw/19065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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