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广西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优先过闸的指导意见》(桂交水运函〔2020〕612号),经审核,现将第三批具备优先过闸资格的广西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予以公布。
请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会同船闸运行部门认真做好核定工作。
附件:第三批优先过闸的广西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船舶名单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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