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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收取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时间:2021-07-24作者:佚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关于收取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新发展报〔2021〕68号)收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取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桂政函〔2021〕76号,附后)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等管理工作,主动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社会的监督;严格落实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改善不停车快捷收费服务、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等工作部署要求。

  附件:1.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客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2.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标准表

    3.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联网收费站间计价收费里程表

    4.贺州至巴马公路(都安至巴马段)收费桥隧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zcfg/gfxwj/t95820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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