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了“以案释法”案例评析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丰富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
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专项整治办每周发布一个案例,列出讨论要点,要求总队机关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讨论、评析,按时向总队专项整治办反馈讨论情况,总队专项整治办安排专人对反馈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发布案例点评,梳理案例中的法律关系,从主体确认、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具体分析,澄清总队机关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反馈意见中的模糊认识,通过一案一讨论的形式,对典型案例解疑释惑,带动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学习掌握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总队将定期通报机关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讨论反馈情况,并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指标加以考核。
8月3日,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向机关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发布了第一个典型案例《凌成奇诉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执法处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案件详情同时发至系统内网专项整治行动专栏和专项整治行动联络群。案例主要聚焦违法行为人的认定、违法事实的查明、违法行为性质的判定、过罚相当原则的适用、人性化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的常见问题。总队机关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收到案件内容后积极组织讨论评析,并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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