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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国际船舶条例施行

时间:2021-09-04作者:佚名来源: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

  9月1日,海南省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8章50条,覆盖船舶、船员、营运、进出境、税费和航运服务等领域,其中临时船舶登记制度、船舶质量控制制度、允许外籍人员参加自贸港船员培训考试制度为国内首创。

  《条例》建立了一套新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体系。放开市场准入方面,国际船舶的登记主体外资股比不受限制、自然人也能成为国际船舶的登记主体。优化政务服务方面,允许使用英文船名,可用“船舶技术参数证明”代替“船舶检验证书”作为船舶所有权登记的申请材料,解决了船舶登记与船舶检验“谁先谁后”的历史性难题;建立临时船舶登记制度,满足船东快速融资需求,临时船舶国籍登记制度还解决了进口船舶转旗需要停航的难题。


原文链接:http://www.mot.gov.cn/jiaotongyaowen/202109/t20210903_3617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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