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就贯彻实施《条例》进行深入动员部署。市级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天津港集团等港航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共计60家单位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我市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填补了我市地方立法空白,为全面建成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繁荣创新、港城融合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会议专门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一处处长武志,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组织保障、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创新发展、安全绿色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航运营商环境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市交通运输委党委书记、主任王魁臣出席会议,并对下一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做出工作部署,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和社会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要致力新目标新举措,充分发挥“天津港建设世界一流港口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抓好统筹协协调,形成部门合力;要抓好规划建设、政策引导和配套服务工作,积极鼓励港航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到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中来,广泛开展交流合作,为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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