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省交通事业中心自2020年8月起,在全省航务海事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整治行动。期间,全省航务海事机构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有效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共筛查286艘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及时对外公示并上报部海事局。
一是狠抓工作部署。印发《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运输管理三个工作专班。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列入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清单,开展视频调度2次,实施集中攻坚。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加强船舶登记、检验、运输管理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全面梳理河南籍运输船舶证件过期情况,形成问题船舶清单,共排查503艘问题船舶。严格闭环销号管理,督促船籍港主管部门对照清单逐船核查、逐船反馈。组建微信工作群,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坚持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航运企业年度资质核查等行动结合,凝聚工作合力。
三是实施严查严处。实施精准管控,指导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固始等地航务海事机构根据前期船舶动态核查情况,对未及时办理船舶检验、登记及营运手续的389艘船舶对外张贴公示公告,分类分批推进整治。截至今年8月底,共督促209艘船舶完善相关手续,强制注销国籍证书241艘,撤销40余艘船舶营运证件,推动8艘船舶注销转出,对2艘非法参与海上运输活动的失联船舶上报部海事局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单。
四是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企业资质管理,在企业开业申请、年度资质核查等环节,组织水路运输机构、海事机构,对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存量大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审查,采取撤销营运许可、暂停新增运力审批等举措,累计撤销2家企业水路运输许可证件,对35家航运企业采取暂停新船入户营运证办理。严格登记审查,着力遏增量、减存量,从严审核船舶历史违法信息,严格船舶转入登记和抵押登记审查,对新建的110米以上非标准船舶不予登记、对86艘船舶转入申请不予受理、对16艘船舶变更登记严格审查。
下一步,省交通事业中心将督促船籍港航务海事机构强化船舶动态跟踪,及时提醒船舶经营人、所有人到期及时申请换发营运证件。对证件过期后营运、恶意逃避海事监管的船舶加强排查、严格惩处,采取强制注销、撤销许可证件等方式持续强化监管。(交通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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