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被骗的钱还真能追回来,感谢你们。”当姜先生收到被骗的350元后,激动地对交通执法员说。
8月21日15时28分,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三大队永安中队交通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求助电话,在永漳高速公路岭头枢纽处有一辆小轿车发生故障,急需拖车施救,当班交通执法员接到电话后,立即指挥清障车辆赶往现场处置。
可当马上要结束拖车施救时,故障小轿车驾驶员姜先生却对交通执法员表示,他之前已经通过微信向一名工作人员缴款了拖车费350元。交通执法员张顺德感觉事有蹊跷,便继续向驾驶员询问来龙去脉。原来,姜先生是贵州人,第一次驾车来福建,行驶到三明大田县境内的时候,不但迷了路,车子还突发故障抛锚。由于人生地不熟,他便通过手机上网搜索“修理”,联系到了一家自称是“某救援公司”的工作人员,随后,这名“工作人员”要求姜先生要预先支付一部分清障救援费,才能进行施救。信以为真的姜先生便通过微信向这位“工作人员”转了350元。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张顺德协助姜先生到当地派出所报了警。在张顺德和民警的努力下,姜先生最终追回了被骗的钱。“在福建高速公路驾车时,如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请及时拨打12122求助,切不可轻信网上信息,更不要轻易给陌生人打钱。”张顺德表示。
(特约记者:陈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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