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疫情防控期间的船舶质量安全,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船舶异地检验工作,多措并举,优化新冠疫情低风险地区船舶检验流程,保障服务质量与人员安全。
一是深化对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学习,让验船师在思想上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树牢防护意识。二是优化工作模式,针对船舶由于疫情管控而引起的审核和检查无法实施的问题,经船东申请,允许在船检证书上进行展期签注。对于证书展期届满、船舶特别检验出厂在即等特殊情况,采用“因船设组”模式,及时为船方提供异地检验服务。三是在赴异地检验过程中,验船师严格落实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港港口及其一线作业人员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全程穿戴护目镜、口罩、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与船员保持防护安全距离。检验结束及时返程,并做好检验行程防疫资料归档工作。返沪后,验船师需提交2日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方可上岗。
在近期的异地检验工作中,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坚持“统一调配、集中检验”原则,在兼顾检验人员防护安全的同时,协调船方、安排检验,提供优质船检服务质量,全力保障船舶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受到了船东的广泛好评。
下一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将坚持主动服务、安全为先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守护船舶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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