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张石高速跨路段逃费车辆追缴案画上圆满句号,追缴通行费33万余元。该案历时2年,逃费车辆横跨3个地市,涉及3个路段、行程1万余公里。
2019年8月,张石高速公路综合运用数据分析、定点蹲守、跟踪取证等方式,全面细致排查过往货车,在定兴服务区附近发现3辆货车载货较多、行驶缓慢,存在逃费嫌疑。稽查大队负责人梁海滨立即上报公司党委,安排人员采集分析比对数据、实时跟踪取证。同时,查询对比了5万余条数据,终于锁定嫌疑车辆,梳理出较为完整的逃费证据链。

2019年9月,灵寿县公安局正式立案。稽查大队又先后到张家口市赤城县、怀来县等地补充完善证据资料。2021年8月,灵寿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车主李某某、收费站工作人员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同时,张石高速公路多次与涉案人员联系沟通、宣讲政策,经多方努力,共有7名涉案人员主动补缴通行费。公安部门累计依法对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做出行政处罚、2人追究刑事责任。(张蕾肖环朝)

责任编辑:贺笑 刘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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